事情到了这里,三个人第一次真正坐上同一张桌。
我。
陆怀安。
苏曼。
没有媒体。
没有大屏。
只有合同和账本。
苏曼开门见山。
“海外基金可以继续续命。”
“条件还是一样。”
“控制权给我。”
陆怀安第一次没有立刻答应。
他问。
“如果我不签?”
“十年托底到期。”
“你拿不出七千二百万。”
“沈氏信托就能转股。”
她看向我。
“结果一样。”
“公司都不再姓陆。”
陆怀安脸色很难看。
我却突然发现,苏曼说得没错。
不管他选谁,只要没能力偿还本金,控制权都会离开他。
这才是十年债务真正的结局。
我问他。
“你想怎么办?”
他沉默很久。
“保公司。”
“不是保我的名字。”
这是他十年来第一次,把公司和自己分开。
于是我们做了一个临时方案。
我不直接接管。
而是同意把七千二百万,转换成部分股权。
海外基金退出控制权条款。
由新投资人补一部分现金。
陆怀安保留经营权。
但不再拥有绝对控制。
苏曼第一个反对。
“你疯了?”
“你还有机会拿下全部陆氏。”
我看着她。
“我为什么一定要全部?”
她愣住。
这就是她和我最大的不同。
她把所有关系都理解成控制。
而我终于不想再控制任何人。
谈判结束后,陆怀安站在楼下等我。
“谢谢。”
“不是帮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我是保员工和债权。”
他点头。
过了一会,又说。
“以前我总觉得。”
“你替我做这些。”
“是因为你离不开我。”
我看着他。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知道。”
“是我离不开你给的安全网。”
这句话,比任何下跪都更像后悔。
我没有回应。
因为他的后悔,已经不需要我负责。
当天晚上,他把一份重组方案发给我。
第一次,没有写“按我的意思办”。
而是问。
【你觉得这个方案有没有漏洞?】
我看完以后,只回了三处风险。
没有替他改完。
第二天,他自己带团队重新谈判。
这大概是十年来,我们第一次真正像两个独立的人。
不是丈夫和妻子。
也不是救助者和被救助者。
这种关系反而让我轻松。
我不需要猜他高不高兴。
他也不能默认我会兜底。
每个决定都写在合同里。
每个风险都摆在桌面上。
我突然明白,过去十年我们最缺的,不是钱。
是把该说清楚的东西说清楚。
如果早一点做到,也许很多事情不会走到今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