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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  第2章

  我使劲点头,甜!

  他笑了,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,手指带着一股淡淡的肥皂味。

  我叫周牧野,他说,以后我每天都给你带糖。

  这就是我的周牧野,是我后来嫁了四十年,宠了我四十年的男人。

  青梅竹马十二年,恋爱七年,结婚四十年。

  所有人都说,我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。

  他把我宠成了一个孩子,连鸡蛋都不会让我剥。

  现在他走了,肺癌,从确诊到离开,只有三个月。

  他走的那天,握着我的手,瘦得脱相的脸上满是不舍,说:南晚,别哭,我只是先去前面等你。

  我哭得昏死过去,醒来后,发现自己活不下去了。

  我试过吃安眠药,试过割腕,甚至试过跳楼——

  被邻居发现报了警,警察把我从阳台栏杆上拽下来的时候,我还在喊:让我去找他!

  后来,我的女儿带我来了这家昨日重现公司。

  第一次躺进舱体的时候,我哭得像个傻子。但哭完之后,我发现自己还能呼吸,还能吃饭,还能睡觉。

  因为在这里,周牧野还活着。

  他永远八岁,永远十七岁,永远二十三岁。

  他永远会递给我一颗橘子味的水果糖,永远会在下雨天把外套脱下来罩在我头上,永远会在车祸发生的瞬间扑过来把我护在怀里。

  我甘愿溺死在这些记忆里。

  今天,我又一次贪婪地看着八岁那年的周牧野。

  我想伸手摸摸他的脸,想告诉他我有多想他。

  阳光依旧灿烂,他的笑容依旧温暖,他脖子上的胎记依旧清晰可见。

  等等。

  胎记。

  我的心脏猛地停跳了一拍。

  那个胎记,长在左边。

  不,不对。

  跟我结了四十年婚的周牧野,胎记在右边。

  每天早上我给他打领带,我的手指会不经意地擦过那个胎记。

  每天晚上我靠在他的肩膀上,我的嘴唇会吻过那个胎记无数次。

  我闭着眼都能摸出它的形状——椭圆形,比黄豆大一点,颜色不深,像是被谁用淡褐色的墨水轻轻点了一下。

  绝对是在右边,四十年,一万四千多个日夜,我绝对不可能记错。

  可眼前这个八岁的男孩,脖子左边的皮肤上,赫然印着那块熟悉的胎记。

  这不可能......我喃喃自语。